事實上,“集約化”已成近年煤炭產業發展的關鍵詞之一。繼國家能源集團重組成立后,地方層面山西焦煤與山煤集團、山東能源與兗礦集團等整合持續推進,隨著頭部企業數量減少、規模增大,產業集中度得到有效提升。但同時,業內人士普遍認為,我國煤炭產業集中度偏低的狀況未根本扭轉,煤企整合壯大之路仍待加速。
目前仍屬于典型的競爭型產業
產業集中度越高,一個行業的大型企業份額越高、規模越大,產業競爭力也就越強。按照國際通用分類法,前四名企業的集中度若低于30%,該行業為“競爭型”,存在規模化受限、過度競爭等制約。
中國工程院院士康紅普也稱,我國煤炭產業市場結構不平衡的問題長期存在。“煤炭是我國化石能源市場化程度最高的領域,但前八家大型企業的原煤產量只占全國的40.5%。相比之下,俄羅斯、印度等其他主要產煤國,產業集中度已達到55%-65%。”
記者進一步了解到,在政策引導、多輪整合等推動下,我國煤炭產業集中度歷經較長時間才得以逐步提升。“過去,煤炭產量前四名企業的比重一度只有個位數,到上世紀末、‘十一五’末才分別達到10%、20%左右,但目前仍未能提升到30%的水平。”國家能源集團技術經濟研究院專家吳璘表示,除頭部企業市場占有率低,我國煤企數量與煤礦主體仍然偏多。截至去年底,全國仍有數千家煤企、5268處煤礦,遠高于其他主要產煤國。盡管產業集中度不斷提高,中部、尾部企業“多而散”的特征仍可能帶來激烈的市場競爭。
“隨著產業集中度提升,大型煤企對市場的影響力、產業對下游的議價能力有所增強,市場競爭秩序可明顯改善。最為突出的表現是,2017-2019年,我國煤炭市場出現少有的三年平穩期,對于上下游都是有利的。”吳璘坦言,但目前,我國煤炭產業集中度并未達到理想狀態。